權力之下,募捐何時有了“最低消費”?
發(fā)布時間: 2014-08-19 10:47:29 | 來源: 張家界在線 | | 責任編輯: 君君
正科級6000元,正股(副股)級3000元,合同工2000元……這不是發(fā)獎金,而是東莞市大朗鎮(zhèn)教育募捐活動的“捐款參考標準”。這個由東莞市大朗鎮(zhèn)教育局發(fā)起的慈善募捐,自本月8日開展以來遭到了來自鎮(zhèn)政府基層公務員的“吐槽”——教育募捐竟設“最低消費”?(新浪網(wǎng) 8月18日)
眾所周知,獻愛心是一種愛的表達和傳遞,而“自愿”更是愛心募捐的基本原則。然而,近年來尤其是在政府機關卻出現(xiàn)了一種“強制捐款”的怪現(xiàn)象,給獻愛心設定了“參考標準”,而這個被設定了標準的愛心募捐卻成了一些基層黨員干部的“痛”。
就拿這次東莞市大朗鎮(zhèn)教育募捐活動來說,就使得基層黨員干部“大吐苦水”。據(jù)一名不愿具名的公務員稱,他所在的單位下發(fā)了一份教育募捐表格,上面注明了“標準”——在編人員最低捐款金額是2000元!另一名同樣不愿具名的公務員也稱,有些單位除了發(fā)電子文檔外,還群發(fā)手機短信告知此標準。從提供的登記表截圖可以看到,這份名為“教育捐款”的表上注明了“標準”:“正科6000、副科5000、正股(副股)3000、其他公務員、在編合同制人員、合同制人員2000?!敝票砣艘矝]忘記機關單位里的“臨時工”,但對他們的“標準”最寬松:“合同制以下人員自愿。”。
那么,愛心募捐何時成了“規(guī)定任務”,何時設定了“最低標準”了呢?這些被加上了“被”字的獻愛心無疑會嚴重“變質(zhì)”。雖說,被推上輿論風口浪尖的大朗鎮(zhèn)教育局稱,“標準”確實有,但只是“參考標準”而非“執(zhí)行標準”,實際操作時“一切還是以自愿為原則”。而該局長還解釋了此“參考標準”的來歷:“沒說依據(jù)什么來定這個標準,有領導捐8000元,圖個好意頭,下面就一層層來……我們也只是倡議而已”。但這些被領導“倡議”的標準,基層黨員干部又怎能不跟從呢?俗話說得好,跟著領導有肉吃。若是和領導“唱反調(diào)”,又怎能有好下場,更不用說是飛黃騰達了。
由此可見,在領導的權力威懾之下,募捐出現(xiàn)“最低消費”也不足為奇,而所謂的“參考標準”,“全憑自愿”更是成了一句空話。因此,要將基層黨員干部從“被要求捐款”的“苦海”中解救出來,讓獻愛心擺脫“最低消費”的話,就必須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,讓權力無法左右黨員干部獻愛心的真實意愿,只有這樣才實現(xiàn)真正的“自愿獻愛心”。當然,沒有“最低消費”的募捐也才能算是愛的表達和傳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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