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(qū)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“思茅區(qū)法院”)公開開庭審理譚某某受賄罪一案,普洱市公安局、思茅區(qū)委辦、普洱鑫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110余名黨員干部旁聽庭審,“零距離”接受警示教育。
公訴機關指控,2014年至2016年期間,被告人譚某某利用其擔任原單位職務便利,為他人在開發(fā)項目上提供幫助,多次以分紅為名,非法收受他人賄送錢款共計人民幣972萬元,數額特別巨大,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。
庭審過程中,法官針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法庭調查、舉證、質證。旁聽人員聚精會神地聆聽,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將付出的慘痛代價。被告人譚某某當庭表示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的嚴重危害,深感后悔,當庭認罪悔過。本案將擇日宣判。
庭審結束后,旁聽人員紛紛表示,要從反面案件中汲取教訓,以案為鑒、警鐘長鳴,持續(xù)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,真正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懼、守底線。
思茅區(qū)法院通過職務犯罪庭審“活課堂”,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學紀、知紀、明紀、守紀,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,為“清廉云南”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(華瑞玲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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